户籍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发布人: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8-08-29   浏览次数:11

户籍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一、申领居住证暂行规定

按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的要求以及《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我校学生申领居住证的相关要求,暂行规定如下:(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一)申请居住证的步骤

1申请人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到社团大楼行政服务西大厅保卫处窗口进行填表登记。

2由保卫处老师将申请手续统一交到奢岭街派出所进行系统录入。

3申请人录入信息超六个月以上的,需携带身份证、

学生证自行到奢岭街派出所申请居住证。

    (二)领取居住证的方式

1申请人可自行领取居住证,时间周期约为20个工作日,无需任何费用。

2申请人也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居住证,领取地点为后勤保卫服务管理中心一楼收发室,时间周期约为10个工作日。(需缴纳16元的邮寄费用

二、身份证办理流程

针对户口已经迁到学校的学生。需要学生本人带1/2寸彩色照片、学生证到社团大楼行政服务西大厅保卫处窗口办理身份证补办证明并盖章。之后携证明、学生证及40元手续费到奢岭街道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相关业务。

    三、护照办理流程

学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社团大楼行政服务西大厅保卫处窗口开户籍证明,携带证明到奢岭街派出所办理常住人口证明即可。

    四、新生户口迁入流程

    (一)到学校报道的省外新生需要携带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带本人照片页)到新生报到处户籍管理窗口办理;省内新生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办理即可。户口迁入费用,每人5元。

    (未及时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新生,需提供所属分院开具的在籍证明(盖招生办公室公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到社团大楼行政服务西大厅保卫处窗口办理。

    五、毕业生户口迁出流程

    (一)应届毕业生(省外)需向辅导员提供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所属专业、辅导员姓名、辅导员联系方式、迁入地地址,所有信息绘制成表格形式汇总到保卫处户籍室,统一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方式: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及报到证复印件到社团大楼行政服务西大厅保卫处窗口领取迁移证。

    (二)省内应届毕业生“返回原籍”无需领取迁移证,直接去往迁入地派出所在网上(公安局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迁移即可。

    (三)往届毕业生返校迁移户口,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迁证明到社团大楼行政服务西大厅保卫处窗口开迁移证明,之后到指定派出所办理迁出业务。